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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民函〔2023〕34号 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31 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时间:2023-04-03来源:朝阳市民政局点击:


    朝民函〔2023〕34号

      

    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次会议

    131 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邢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促进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在扶贫赈灾、扶老助残、恤幼济困、助学助医、生活帮扶、环境保护等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不可或缺的重要补充。我市公益力量日益壮大、慈善氛围愈加浓厚,全市慈善事业发展取得长足发展。

    在取得进步的同时,我市慈善事业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述,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慈善文化,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大力促进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建议市民政局会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对慈善事业的组织指导

    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把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政府牵头,宣传、财政、民政、教育、税务、卫生、社保等部门和团委、工会、妇联、残联等组织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细化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管程序,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制定相应措施,积极参与组织慈善捐赠和社会救助活动,努力推动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优先发展各类扶老助残、助学助医、文教卫体、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基层慈善组织,凡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及时准予批准。要积极推进直接登记,规范服务流程,优化审批程序,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

    二、创新完善慈善事业工作机制

    1.构建慈善组织体系,深入开展慈善捐赠和救助活动。慈善组织是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乡镇(街道)、有关市直部门要积极协助慈善组织构建慈善工作网络,要引导、鼓励企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建立激励机制,褒扬慈善公益,把企业对慈善公益事业的贡献作为评优创先的条件。要继续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加大慈善救助的力度,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和社会力量兴办慈善福利机构。

    2.加大对慈善事业的扶持力度。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对慈善组织建设给予支持,对慈善组织开展的资金募集和困难救助要给予配合和协助。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慈善机构捐赠的,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各类受助人群;联络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报道,对慈善组织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捐款赠物的情况、发布做好监督工作。

    3.规范慈善募捐活动,健全慈善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捐赠活动要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民政部门是各类慈善组织的管理部门,要指导和督促慈善组织按照国家慈善捐赠的有关规定和章程开展活动,督促慈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对捐赠的款物实行专户专账管理,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定期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4.推进慈善志愿与社会工作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慈善力量资源优势和社会工作专业优势,促进社会工作与慈善事业融合发展。鼓励社会工作为慈善组织提供人才和专业支持,慈善组织为社会工作提供资源和资金保障。

    三、大力提高人民群众慈善意识

    慈善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将慈善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和规划,进一步在全社会宣传和弘扬慈善文化,推进慈善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活动,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增强公众的慈善意识,扩大慈善文化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要表彰激励为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个人和单位,提高企业和公民对慈善事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最后,感谢您对民政慈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孙丽丽

    联系电话:15724339668

     

    朝阳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朝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