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保障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24〕18号)精神,决定调整朝阳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至5月1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0421-2620308
2.邮件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朝阳市民政局(邮编:122000)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3.联系人:高硕,2615610
朝阳市民政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