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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 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05来源:朝阳市民政局点击:


     

    市本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市本级社会组织:

    为了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第39号令)、《辽宁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申请参加评估的市本级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法人登记证书满2年的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3.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的。

    (二)市本级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近三年内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2.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而未建立党组织的;

    3.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

    5.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6.自评结果达不到1A及以上等级的;

    7.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8.评估委员会认为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三)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现与章程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评估等级有效期满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二、评估内容

    根据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对参评的社会组织实施分类评估,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估结果分五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和1A级(A)。按照社会组织评估标准,评估满分为1000分,其中:评估得分951分以上,为5A级社会组织;评估得分950分—800分,为4A级社会组织;评估得分799分—700分,为3A级社会组织;评估得分699—600分,为2A级社会组织;评估得分599分—550分,为1A级社会组织。

    三、评估方法

    为了保证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公平,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评估工作。承接评估机构在朝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评估工作。 

    (一)自检自评。社会组织按照评估指标和评估有关要求,认真准备评估材料,开展自检自评。对应评估指标填写自评表(附件3-8),自评达到1A及以上等级标准的社会组织,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附件1)、《社会组织评估承诺书》(附件2),并按照评估指标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二)实地考察。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社会组织自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达到1A及以上评估等级标准的社会组织,评估专家组将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提出初评意见。

    (三)确定等级。评估组将初评意见提请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确定评估等级。

    (四)公示公告。市民政局根据评估委员会的评估结果,在市民政局网站公示、公告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名单。 

    (五)颁发证书。向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评估材料

    (一)材料下载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填报所需的《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社会组织评估承诺书》、评估指标等相关材料,在市民政局官网(https://mzj.chaoyang.gov.cn/)“社会组织”栏下载,请按照社会组织类别认真选择并下载填报。

    (二)申报材料

    1.评估申请材料。评估申请材料正副本各一份,正本报评估委员会,副本参评单位留存,以备评估工作组实地考察查阅。申报材料纸采用A4规格,封面注明参评类型,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申报材料”,“正本”,“副本”、申报单位名称(公章)和申报时间。装订顺序依次为《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社会组织评估承诺书》、《评估指标自评打分表》、自评佐证材料(按照评估指标顺序装订的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工作情况汇报(1份,字数不少于3000字)。

    (1)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成立时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法人姓名、业务主管或业务指导单位、业务范围、办公地址、会员数量、内设机构、开展活动情况);

    (2)按照评估指标内容顺序汇报工作情况和拟申报评估等级;

    (3)工作设想和打算;

    (4)工作总体情况、自评得分。

    3.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请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评估材料(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盖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由监事长签字后)报送至朝阳市民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组织全面了解自身建设情况,不断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请各业务主管单位积极动员,广泛宣传,推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申报参加评估。 

    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积极参与,自愿申报,对照评估指标,认真准备资料,配合评估专家组做好评估工作。将评估工作作为自我检视、自我提升的重要抓手,通过评估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规范”的目的。对在评估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附件:

    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社会组织评估承诺书

    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

    市级学术类社团评估指标

    市级公益类社团评估指标

    市级联合类社团评估指标

    市级职业类社团评估指标

    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

    联系人:杨辉   电话:2618186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燕都新城商务大厦A区741室

     

    朝阳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