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中央、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指社〔2022〕659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指社〔2023〕388号)、《关于核拨2023年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23〕173号)用于未满18周岁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关于核拨2023年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23〕237号)用于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补助、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维修改造补助等、《关于核拨2023年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23〕316号)用于用于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贴等、《关于核拨2023年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23〕337号)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关于核拨2023年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23〕387号)用于资助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关于核拨2023年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23〕476号)于资助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项目的指标文件精神,按照《彩票管理条例》《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和省厅有关制度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朝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及公告如下:
一、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补助市本级及县(市)区情况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
2023年度下达补助市本级及县(市)区项目资金571.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253.5万元。其中:朝阳市民政局25.2万元,北票市民政局21.71万元,喀左县民政局32.76万元,建平县民政局16.66万元,凌源市民政局61.96万元,朝阳县民政局28.91万元,双塔区民政局35.55万元,龙城区民政局30.75万元,用于支持当年未入选“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地区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及消防设施器材等设施设备配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支持养老护理员培训等。
2.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45.5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朝阳市民政局3.5万元,北票市民政局13万元,喀左县民政局-4.75万元,建平县民政局-11万元,凌源市民政局25万元,朝阳县民政局21.25万元,双塔区民政局6万元,龙城区民政局-7.5万元,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支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
3.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资金272.7万元,全部下拨各县(市)区。其中:朝阳市民政局230万元,北票市民政局6.1万元,喀左县民政局6.1万元,建平县民政局6.1万元,凌源市民政局6.1万元,朝阳县民政局6.1万元,双塔区民政局6.1万元,龙城区民政局6.1万元,支持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含直接服务人员能力培训);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
(二)省彩票公益金
2023年度下达补助市本级及县(市)区项目资金2330.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221.5万元。其中:孤残儿童“明天计划”项目补助3.5万元,福彩圆梦•未满18周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138万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辽蕾计划”80万元。
2.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补助资金119.4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北票市民政局5.4万元,喀左县民政局0.5万元,建平县民政局28.1万元,凌源市民政局75.9万元,朝阳县民政局9.5万元,用于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补助支出。
3.城乡特困供养机构维修改造资金300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北票上园区域敬老院50万元,凌源杨杖子中心敬老院、三十家子敬老院70万元,朝阳县中心敬老院二十家子分院30万元,建平县喀喇沁中心敬老院、太平庄中心敬老院40万元,喀左县六官营子中心敬老院50万元,双塔区中心敬老院20万元,龙城区联合镇敬老院、边杖子镇敬老院40万元,用于城乡特困供养机构维修改造补助。
4.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资金301.6万元。其中:朝阳市养老院20.1万元,朝阳市居士养老服务中心2.3万元,北票市民政局53.8万元,喀左县民政局65.7万元,建平县民政局9.1万元,凌源市民政局77.8万元,朝阳县民政局2.1万元,双塔区民政局38.2万元,龙城区民政局32.5万元,用于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支出。
5.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资金30.9万元。其中:朝阳市养老院1万元,朝阳市福利院0.3万元,北票市民政局2.9万元,喀左县民政局6.8万元,建平县民政局5万元,凌源市民政局6.9万元,朝阳县民政局2.5万元,双塔区民政局2.8万元,龙城区民政局2.7万元,用于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支出。
6.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730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北票市民政局100万元,喀左县民政局60万元,建平县民政局150万元,凌源市民政局160万元,朝阳县民政局90万元,双塔区民政局110万元,龙城区民政局60万元,用于资助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7.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194.8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北票市民政局38.2万元,喀左县民政局22.4万元,建平县民政局18万元,凌源市民政局39.2万元,朝阳县民政局41.4万元,双塔区民政局17.4万元,龙城区民政局18.2万元。
8.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项目375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北票市民政局93万元,建平县民政局90万元,凌源市民政局81万元,朝阳县民政局84万元,龙城区民政局27万元,用于资助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项目支出。
9.婚俗试点改革补助资金20万元。其中:凌源市民政局10万元,双塔区民政局10万元,用于婚俗试点改革。
10.骨灰海葬补助资金37.7万元。朝阳市民政局37.7万元,用于骨灰撒海活动。
二、市民政局使用省及市级彩票公益金情况
2023年度省及市级彩票公益金支持朝阳市民政局本级项目共10个,指标下达金额500.1万元,支出金额322.3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骨灰海葬补助资金108.7万元,其中:省拨海葬资金37.7万元,市本级配套资金63万元,结转2022年市级配套资金8万元。朝阳市民政局2023年度共组织3次骨灰撒海活动,撒海骨灰499份。海葬家属补助金共计39.92万元,宣传费4.99万元,支付海葬公司费用63.79万元(含2023年费用54.89万元,预拨2024年费用8.9万元),此资金已于2023年下半年全部支出。
2.低保工作经费10万元,此资金为市级彩票公益金用,用于支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和有效实施,日常运营中产生的办公费用,此资金已于2023年下半年全部支出。
3.高考贫困大学生资助74.7万元,为市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分两批拨付给我局,用于为高考贫困大学生资助,2023年底全部支出。
4.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7万元,为省彩票公益金。用于资助我市户籍孤儿助学资金,此项资金已于2023年年底全部支出。
5.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及运营补贴27.5万元,其中:省级彩票公益金23.4万元,市级配套资金4.1万元。用于朝阳市养老院和居士养老服务中心养老床位保险补贴,此项资金已于2023年末支出23.6万元。
6.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3万元。用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此项资金年底已支出。
7.养老培训25.2万元,为省彩票公益金。针对养老服务领域从业人员进行的专业技能培训,旨在提升他们的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2023年资金拨付给朝阳市养老院。
8.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购置230万元,为省彩票公益金。用于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购置,截止2023年底已支出67.9万元。
9.涉外婚姻业务经费2万元,为市福彩公益金,用于涉外婚姻业务,于2023年全额拨给双塔区民政局。
10.老龄事业费12万元,为市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开展老龄工作及活动、建设为老基础设施的专项资金。2023年底支出7.25万元。
朝阳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
2023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项目执行进度统计表-民政局汇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