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民发〔2022〕15号朝民发〔2022〕15号
关于印发《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民政局:
为发挥社区志愿者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用,加强我市社区志愿者管理服务建设,现将《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社区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管理方案,并于4月10前,将方案分别报送市文明办、市民政局。
市文明办联系人:顾凌嫣 电话:3936262
市民政局联系人:陈 庚 电话:2613804
(此页无正文)
朝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朝阳市民政局
2022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朝阳市民政局 2022年3月31日印发
朝文备注0322 共印8份
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志愿者管理服务
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落实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等政策法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组织化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序组织动员社会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二)属地化原则。立足本地实际和就近就便原则,以街道(乡镇)、社区(村)为重点,招募储备志愿者,合理确定服务半径和范围。
(三)“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志愿者上岗服务期间的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由其服务单位负责,指定专人负责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
(四)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严格落实对在岗志愿者的防护措施,坚决做到防护措施不到位的绝不上岗、防护培训不合格的绝不上岗。
二、工作内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实际需求设置服务岗位。在封闭、封控式管理的社区(村),组织志愿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安置关怀。协助社区(村)工作人员,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生活用品采买、餐饮配送、日常联系及政策解释等服务。
(二)核酸检测。在社区(村)核酸检测点协助开展秩序维护、登记信息、入场测温、分流引导、应急后勤等相关志愿服务。劝导居民参加核酸检测,协助医护人员为有需要的居民开展上门核酸检测。
(三)协助封控管理。配合做好临时围合封闭、道路设卡排查等管控工作,协助开展出入登记、外来车辆禁入和备案登记等服务。协助开展逐栋逐户排查、住户信息收集、日常体温检测、健康情况记录等工作,及时处理村(居)民反映的信息。
(四)关爱帮扶服务。通过电话询问、网络联系、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提供物资代购代买、跑腿服务等便民服务。
(五)后勤服务保障。为防疫一线工作单位及工作人员提供物资搬运、交通运输、餐饮保障等后勤服务。
(六)防疫宣传服务。参与防疫知识科普、防疫文艺作品创作、新媒体作品创作等服务。注意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渠道做好宣传推广。
(七)心理疏导咨询。依托微信等网络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提供心理陪伴、心理抚慰、防疫知识讲解及咨询等服务。
(八)协助应急处突。协助参与应急救治、应急事件处理、救助救护等工作。
(九)协助环境整治。参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设施设备消毒和废旧口罩回收工作。
(十)协助行政综合。配合社区(村)做好相关行政综合事务,主要从事档案整理、电话接听、信息咨询等。
三、岗前准备
(一)宣传招募
原则上,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方(以下简称“组织方”)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规范志愿者报名、录用、管理以及时长记录等工作。组织方根据本地实际,参照以下条件招募志愿者:
1.个人身体及心理健康良好,能够保证相对固定服务时间;
2.健康码为绿码、近期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确诊病患及密切接触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3.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能够完成志愿者的义务和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党员、机关干部、大学生、医务工作者、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者优先上岗;
(二)岗前培训
组织方应落实“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按照“朝阳市志愿者协会会员单位”发布的《防疫志愿者培训课件》线上开展学习培训。
四、上岗管理
(一)上岗服务
1.志愿者实际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与组织方应建立专人对接机制,做好志愿者招募、录用、上岗等环节有效衔接。
2.服务单位应当科学合理有序安排志愿者上岗时间,科学设置岗位、设立志愿者轮岗制度,原则上志愿者每班次上岗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天服务不超过8小时。
(二)后勤保障
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防护装备,休整场所,提供交通餐饮通讯保障。
(三)应急处置
1.应急响应。服务单位应制定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如发生应急事件,第一时间召集志愿者,志愿者应及时到位并听从安排。
2.应急演练。服务单位应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组织志愿者开展应急演练。
3.跟踪处理。针对志愿者出现意外等情况,服务单位应会同组织方安排专人跟进个案,及时开展探访慰问、协助保险理赔等工作,切实关心关爱志愿者。
五、离岗服务
服务单位及组织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进行通报表扬;对符合推优入团、入党条件的志愿者,应将其志愿服务情况通报其所属单位。
六、志愿者纪律管理
(一)建立志愿者工作纪律管理机制
志愿者上岗期间,组织方应会同服务单位共同建立志愿者工作纪律管理机制,志愿者上岗期间,加强志愿者纪律管理,听取、了解志愿者反馈需求及意见建议,提醒、劝导存在不规范行为的志愿者。
(二)志愿者纪律约束和违规处置
1.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并保留记录;
2.对严重违反志愿服务规范或屡次警示未改的志愿者予以清退;
3.设立投诉渠道,由组织方和服务单位妥善处理投诉,及时告知投诉者处理结果,并保留记录。
4.出现志愿者严重违反规定、引起舆情及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
七、注意事项
(一)志愿者沟通联系。社区(村)要通过微信群开展志愿者管理工作,群主及管理员应由社区(村)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做好群信息管理及秩序维护。
(二)志愿者舆论监管。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正确引导志愿者舆论,不得编造、传播未经官方证实信息、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如有相关情况应第一时间制止,并迅速向上级反馈。
(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服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作为志愿者上岗服务和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志愿者健康情况监测。
本工作指引如与国家和省现有或新出台的规定有不相适应之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