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表彰和奖励办理指南
2.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 第五条国家对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办理对象及范围:
符合受理条件的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4. 办理条件:
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5.办理要件:
(1)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2)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征求意见表
(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6.办理地点: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
7.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四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联系电话:0421-2651150
9.办理流程:
(1)制定表彰方案制定表彰方案
(2)按照方案进行推荐、评选
(3)做出表彰决定
10.收费标准:不收费
11.办理机构:朝阳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