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民政局2019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建设“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政机关为出发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着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进一步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提升了民政工作整体水平,促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强大合力
我局将政务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一部署,认真实施。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了以局长魏宏远为组长、副局长朱岩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了运转协调、组织有力的领导体系,有力地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了《朝阳市民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朝阳市民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2019年朝阳市民政局新闻发布会制度》、《2019年朝阳市民政局舆情回应制度》、《2019年朝阳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听取意见制度》、《2019年朝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制度》等。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责任,规范运行,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创新载体建设,构建公开体系
把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措施抓紧抓实,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一是通过民政网站--朝阳市民政局网站。把加强民政网站建设作为加强与民沟通、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搭建了以内网传递政务信息、外网推行政务公开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在朝阳市民政局网站上开通政务公开专栏、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有效的发布城乡低保信息、社会组织信息及慈善信息。二是调整了电子触摸屏内容。根据局机关内设机构变动情况,对原来电子触摸屏中设置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公开了民政局机关各科室的业务范围、主要职责、工作流程、联系方式、服务承诺等,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利用媒体向社会宣传民政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和重点民政工作进展情况等。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民政业务的同时充分利用微博等新兴媒体宣传民政政策法规,在机关办公楼内设立政策及办事流程宣传版10块,在市区内设立了一块固定宣传橱窗,宣传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民政工作。四是注重发挥便民热线的作用,充分利用民政便民热线开展电话政策咨询、行风建设、监督投诉服务功能,就民政部门职能、权限、审批事项、执法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办事流程等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答疑解难,受理各类咨询、求助、投诉事项,安排专人接听解答,答复办结率达到了100%,群众满意率达到了100%。五是充分利用规定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报送动态信息。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主动公开文件份,向市政府网站报送动态信息条。
三、做实民生工作,切实利民惠民
公开重点民生工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重点公开“三项提标”(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提标、社区日间照料室建设等工作。一是通过民政网站向社会公开。在民政网站公布上述工作,让群众了解城乡低保、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通过市政府主办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城乡低保标准提标和发放情况,有力推进了民生工作更好地落实。三是通过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向社会公开。5月15日,市民政局副局长张曙光带领机关各科室及直属有关单位开展了政务公开日现场宣传活动。对低保、养老、社区换届等政策进行了宣讲和指导。特别是针对目前市民普遍关注的低保工作,社会救助科出动了专人解答疑问,宣传低保政策和申办低保流程,解答医疗救助方面的疑问。活动期间共布展展板10块、条幅1条,向市民发放收养登记政策、婚姻登记政策的主要优惠优待政策、社区换届选举等宣传资料30余种2200余份。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请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工作调度会议等,将重点民政工作的进展情况通过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在具体工作上实行了阳光操作。在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上,实行了本人申请、村(社区)民代表评议、张榜公示、乡镇(街道)政府审核、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张榜公布的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堵塞了漏洞,保证了工作质量。
四、抓好队伍建设,公开持续推进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市民政局定期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市民政局负责政务公开负责人及直属单位政务公开负责人参加培训。通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对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更加清晰,对如何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具体的安排,对提高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下步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务公开办的指示精神,加强领导,创新形式,拓宽渠道,努力把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朝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朝阳市民政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