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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08来源:朝阳市民政局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朝阳市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策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等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市民政局认真落实《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拓展公开载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将政务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一部署,认真实施。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了以局长曲志平为组长、副局长朱岩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直属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了运转协调、组织有力的领导体系,有力地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了《朝阳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朝阳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制度》、《朝阳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下发了《朝阳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评办法》、《朝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考核验收评分标准》、《朝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责任,规范运行,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载体建设。把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措施抓紧抓实,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一是重新设计建设了民政网站--《辽宁朝阳民政网》。把加强民政网站建设作为加强与民沟通、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搭建了以内网传递政务信息、外网推行政务公开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在辽宁朝阳民政网站上开通政务公开专栏、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有效的发布城乡低保信息、社会组织信息及慈善信息。二是调整了电子触摸屏内容。根据局机关内设机构变动情况,对原来电子触摸屏中设置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公开了民政局机关各科室的业务范围、主要职责、工作流程、联系方式、服务承诺等,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利用媒体向社会宣传民政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和重点民政工作进展情况等。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民政业务的同时充分利用微博等新兴媒体宣传民政政策法规,在机关办公楼内设立政策及办事流程宣传版10块,在市区内设立了一块固定宣传橱窗,宣传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民政工作。四是注重发挥96100便民服务热线的作用,充分利用96100民政便民服务热线开展电话政策咨询、行风建设、监督投诉服务功能,就民政部门职能、权限、审批事项、执法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办事流程等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答疑解难,受理各类咨询、求助、投诉事项,安排专人接听解答,答复办结率达到了100%,群众满意率达到了100%。五是充分利用规定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报送动态信息。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主动公开文件29份,向市政府网站报送动态信息302条。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宣传。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局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培训工作,2016年共开展培训活动2次,培训业务骨干40人次,提升了民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政务公开日、防灾减灾日等时机,3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4000多份。在机关办公楼内设立政策及办事流程宣传版10块,在市区内设立了1块固定宣传橱窗,增强了信息宣传效果。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信息公开举报投诉、信息公开考评、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做到办事有制度,操作有规程,检查有标准,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朝阳市民政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精神,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在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整改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做好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四是建立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社会救助信息33条。五是加强民间组织等监管信息公开,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民间组织信息22条。

      三、回应社会贯彻落实情况

      (一)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围绕朝阳市民政局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安排及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

      (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朝阳市民政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将“朝阳民政”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有效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等方面服务功能。

      (三)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加强朝阳市民政局政务微博的管理与运行。

      (四)拓展全方位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热线电话建设和管理,确保热线电话有人接听、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五)完善主动发布机制。朝阳市民政局围绕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社会公众关切,及时、主动、权威发布信息。特别是涉及重要会议、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安排、重要决策部署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要民生服务措施、重大事件及社会热点问题应对情况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报刊、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多种渠道公开,让市民群众“看得到”,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通过市政府网站、朝阳民政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02条,其中,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05条,通知公告类信息85条,民生类信息12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市民政局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宗。

      六、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市民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举报、复议、诉讼情况等案件。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度,市民政局共收到市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8件,市民政局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断深化认识,着力提高办理水平和质量,保质保量地完成办理,根据代表和委员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查找办理的差距,完善办理工作,确保代表和委员100%的满意,并通过民政网站实现公开。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五点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二是更新民政网站版面设计,完善网站栏目,提高网站功能,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实效性和便民性,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建设、慈善组织信息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制,加强内部沟通协调,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搞好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