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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民函〔2023〕66号 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38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时间:2023-06-01来源:朝阳市民政局点击:




     

    李万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我市以机构养老为兜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建立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机制,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康养需求。

    一、全市养老机构床位充足

    截止2022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14家,床位12670张。其中公办养老服务机构50家,床位7416张,民办养老服务机构64家,床位5254张。各养老机构共计入住老年人5810人,入住率45%。

    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持续深入

    近年来,全市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积极推动街道和乡镇养老综合体、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室、农村老年幸福院和老年食堂等项目建设。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形成街道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层面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发展格局。

    三、深入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护

    全市深入宣传和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由市老龄办牵头,设立老年维权部门,建立健全老年人监管,推进老年人各项权益保障。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四、加强老年人身心健康关注

    我们建立了困难高龄补贴和失能补贴制度,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养老补贴和服务补贴。引导和支持成立了朝阳市家庭教育协会等社会组织,鼓励、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五、强化养老机构监管,实施养老机构等级管理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管理要求,我市全面建立养老机构备案监管机制,依法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和切实做好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工作。对在市场部门注册的养老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统一实施备案监管。通过加强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并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完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通过全面营造良好环境,鼓励支持全社会参与,初步形成了关心、支持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将工作中心向基层养老服务倾斜,进一步加强基层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感谢李万航委员的关注、支持和建议。

          

     朝阳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朝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印发


                                                共印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