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提案办理
    朝民函〔2023〕32号 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76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时间:2023-04-03来源:朝阳市民政局点击:


    朝民函〔2023〕32号

      

    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176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刘宏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为社区治理赋能增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社区工作者人员配备工作情况  

       (一)现阶段我市城市社区工作者人数配置情况。

    按照《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朝阳市城市社区建设管理办法》(朝委办发[2012]29号)文件精神,城市社区配备专职委员会成员5-9人,社区工作站人员数量根据工作实际需求配置。现阶段我市城市社区居“两委”实际配置人员为5-7人,每个社区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配置了相应数量的网格员或公益岗位人员。

    (二)每万名城镇常住居民配备社区工作者18人工作。

    按照《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中组发[2022]2号)要求,十四五末期城市社区每万名城镇常住居民配备社区工作者18人。经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牵头,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配备全市城镇社区工作者的指导意见》(朝政办发[2023]2号),意见要求各地在2023年12月末前,按照每万名城镇常住居民配备社区工作者18人工作目标,选优配齐社区工作者。现各地民政部门已向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会同本地相关部门研究细化落实方案和配套措施,预计年末完成此项工作,其中大部分县(市)区均已达到了国家、省定配备标准。

        (三)选优配强城市社区“两委”工作人员。

    我市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从2020年12月4日启动,到2021年3月27日全部完成。一是使城市社区“两委”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共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两委”成员1641人,其中,社区党组织委员1004人,居委会委员1341人。交叉任职704人,占比42.9%,较上届提高11.5%。共有女性委员1360人,占比82.9%,较上届提高7.5%。女性社区书记169人,较上届增加6人。所有社区均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较上届提高23.7%。二是年龄结构更加合理35岁以下的达到802人,占比48.9%。平均年龄37.4岁,较上届下降4.9岁。其中,社区书记平均年龄40.1岁,较上届下降5.9岁。三是学历结构明显改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1446人,占比88.1%,较上届提高27.4%。其中社区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194人,占比96%。

    (四)鼓励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和防疫工作。

          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扬志愿服务精神,将市民政局70名在职职工编制成志愿服务小组,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2022年全体干部职工多次参与交通文明岗执勤、社区义务劳动、疫情服务等多项志愿服务活动,受到机关工委好评。

    二、对新任社区(村)工作人员开展培训

    在2021年全市城乡社区“两委”工作者换届工作后,为有效提升全市城乡社区工作者自治、法治、德治“三治”水平,提高常态化下城乡社区自治能力,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在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对各地新一届村(居)“两委”工作者开展培训,课程主要围绕“基层自治组织发展历史沿革、《村民委员会组组织法》《辽宁省实施办法》解读、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四方面授课,各地共组织新任村(社区)委员会培训班201期,培训8119人,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了新一届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自治、法治、德治,“三治”水平,为开展好基层群众性自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一)提升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工作

    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的通知》(朝民发[2022]33号)文件。明确了我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调整对象为应该享受同级财政生活补贴的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不含已纳入同级政府事业编管理的人员和兼职人员)。具体提高标准为在现行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含党组织书记)月补贴标准提高600元,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含党组织副书记)月补贴标准提高400元,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月补贴标准提高300元。现社区书记兼主任每人每月4600元,副书记(副主任)每人每月3800元,委员每人每月3400元,现城社区工作者平均收入为3643元。

    (二)印发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文件。

    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家单位将《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全省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朝民发[2022]47号)印发至各地执行,按照社区工作者岗位类别、工作年龄和学历学位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者补贴待遇,进一步细化、规范社区工作者选聘程序,对社区工作者培训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正规化、科学化建设。

    四、完善社区组织结构

    市民政局联合市卫健委将全市村(社区)卫生计划工作予以整合,推动全市村(社区)成立了村(居)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压实基层卫生服务职能。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现各地村(居)均已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站、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退伍军人服务站等组织机构,并开展了相应服务工作。

    五、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物质精神待遇

    一是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鼓励社区工作者考取社会工作师配套政策,规定在社区工作人员如考取初级、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给予每人每月60/120元补贴,现已执行。二是2023年市民政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开展我市辽宁“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候选人评选活动,按照地区组织申报、评选、推荐,市级审核,向省级推荐候选人程序,有效激励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氛围和热情。

        

    联系人:陈庚

    联系电话:13516010203                         

                            

                               朝阳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朝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