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朝阳市养老机构
等级评定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大(中)专院校、研究
机构、企业机构、社会组织:
为加快建立我市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提升养老
机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推动我市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
根据《辽宁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市民
政局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聘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组建朝阳市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推荐范围
结合我市实际,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主要在企事业单位、
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中选聘。
二、基本条件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从事与养老服务有关的建设、运营管理、生活服务、
设施设备等领域研究和实践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具有中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社会公信力高,工
作责任心强,职业操守或学术操守良好,办事公道正派;
(三)熟悉国家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较好的
沟通交流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在养老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热心养老服务工作,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
(六)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工作职责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请有意受聘担任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
的人员,登录“朝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公告公示”专栏下
载并填写《朝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申请表》(贴二寸彩色
正面免冠照片)。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需取得所在单位的同意意见,由
所在单位在《朝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申请表》指定位置
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出具党风廉政情况意见。每个县(市)
区可推荐环境和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日常服务等三方面的专
家各不少于1人。
按照市民政局的组织部署,组成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团
队,负责对申请评定的养老机构进行考察评价,提出初步评定
意见。
(三)提交材料。申报人将《朝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
家申请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职称、学位、执业
资格等证书复印件各1份,所在单位党风廉政情况说明,申请
表同底照片2张,于2022年11月7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
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确定人选。市民政局将依据有关聘任条件,选定专
家人选,经网上公示后,择优聘任并颁发聘书。聘期初定为3
年。
联系人:寇宝磊,联系电话:2616158,15124081890
地址:人民路1号燕都商务大厦(A0731室)
邮政编码:122000
电子邮箱:CYMZSHFL@163.com
附件:朝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申请表
朝阳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