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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继续提高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 薪酬待遇
    时间:2022-06-14来源:朝阳市民政局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特别是全面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城市社区工作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的通知》(朝民发[2022]33号),明确我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调整对象为应该享受同级财政生活补贴的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不含已纳入同级政府事业编管理的人员和兼职人员)。具体提高标准为在现行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含党组织书记)月补贴标准提高600元,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含党组织副书记)月补贴标准提高400元,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月补贴标准提高300元。同时明确了所需资金来源,并明确要求各地于6月底前完成。

    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贯彻落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