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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救助管理站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31来源:朝阳市民政局点击:

      2015年,我站根据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救助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按照《朝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站工作实际,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不足及下步思路等方面就我站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情况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2015年我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2位同志为站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站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和培训。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组织全站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加深对贯彻实施《条例》内容的理解,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全面推进我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按照《条例》要求,在办公楼设置政务信息查阅场所,在相关业务科室建立政务公开信息点,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办事指南等,明确专人负责,做好信息查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查阅。在出台规范性文件过程中,邀请相关单位的领导、业务负责人参与文件制定全过程,广泛征求意见,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新闻媒体信息公开。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电视、广播和报纸等新闻媒体通报,开展系列宣传和专题宣传,让公众了解、关注和支持民政工作,全年报道共计50余条。

      (二)会议、文件公开。对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的形式公开,全年召开会议20余次。

      (三)其他形式公开。制定和出台规范性文件前召开咨询会和征求意见会;利用普法日,在路边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宣传救助政策和我站的工作措施等,全年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

    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公报及查询场所等公开渠道建设极大促进了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也推进了救助管理工作

    的社会化。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我站本年度没有接到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和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认识到我们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强。大部分信息是在事后公开,事前、事中公开少;部分信息产生后不能及时公开,直接影响公众查阅,使职工群众缺少对信息运行过程的了解和监督。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一些政务信息只是被动地进行公开,带有一定的选择性,未能全面、准确地反映救助工作。个别信息是科室工作动态,不具备政务信息公开价值。三是公开的方式上不够多样。电子政务手段落后,对政府信息平台利用不足,群众了解信息公开渠道不多,获取政务信息困难等。

      五、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我站政务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修改完善站信息发布相关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力度,使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准确。二是丰富信息公开方式。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加大经费投入,加快门户网站建设。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规范完善,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四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